发布日期:2012-6-25 点击次数:2453 标签:
停车场设施公司郑州市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政策出台,细则明确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也在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之内。按照《细则》,郑州市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为: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停车服务、并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包括新建地上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库)。单纯的平面停车场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优惠政策的试用范围原则上限于市内五区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泊位。郑州新区和郑州高新区参照执行。2012年5月1日之前新建公共停车场,在区域奖补的基础上再增加10%的奖励。《细则》明确要求政府将停车场建设资金和奖补资金纳入年度城建计划,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及奖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的结构和用途,缩短停车场的使用时间,停车场设施公司发现违规者,由市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予以纠正。
《细则》还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独立运营的公共停车场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停车场的规划审批完成于本实施细则颁布之后;地下停车场规模在50个(含50个)泊位以上,地上立体停车场规模在30个(含30个)泊位以上;各项规划建设及经营手续齐全,纳入正规工商税务和行业管理。目前郑州市已经实行了差别化停车收费,不同区域的收费标准也不同。这次出台的细则,也将按照区域来划分不同的奖补标准。市内五区奖补区域的划分以BRT和三环划分为三个界限,具体如下:BRT(快速公交系统)环线以内为一类区域,停车场设施公司BRT环线至三环为二类区域,三环以外为三类区域。郑州新区和郑州高新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社会投资建设停车场的资金补助:凡在市内五区范围内通过BOT(建设—经营—转让)形式或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含租赁方式)新建公共停车场的,在竣工验收后,提供一次性补助。地下停车场,规模在50个以上的,每建成一个标准泊位补助9000元。地上停车场,规模在30个以上的,塔库式机械立体停车场,按区域不同每泊位分别补助5000元(一类区域)、4000元(二类区域)、3000元(三类区域);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场,按区域不同每泊位分别补助3000元、2000元、1000元。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的资金补助:按区域不同分别给予停车场建设总成本的30%(一类区域)、20%(二类区域)、10%(三类区域)的奖补(混合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只核准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成本),停车场设施公司拒不改正的,按照《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严处,并收回一切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最近郑州市关于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政策密集出台。昨日,市政府再次出台《关于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今后郑州市在鼓励建设公共停车场时,将实行分区域差别化奖补的政策,对于享受了奖补政策却改变了公共停车场的结构和用途,停车场设施公司并拒不改正的,政府将收回一切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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