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2-24 点击次数:2123 标签:
据郑州市政府网站公布,2010年,郑州市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60多万辆,其中市区接近80万辆,按照国家百台机动车拥有停车位35~40个的标准,郑州市机动车停车位缺口近12万个,三年建设12万个停车位仅仅是偿还历史欠账。同时,按照目前郑州市年均增长20万辆车的速度计算,未来三年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达到220万辆,市区机动车可达110万辆,停车场(位)需求会变得更大。
意见提出郑州市新建停车场(位)的总体目标:2011~2013年市区累计完成12万个停车位建设任务(含新建项目配建停车位),其中2011年完成2.3万个、2012年完成4.7万个、2013年完成5万个停车位,各单位所承担的建设任务中必须有40%以上的公共停车位,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
重点解决中心城区医院、学校、商场、行政办公大楼、餐饮娱乐场所及老院旧区等处的停车问题。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公共停车场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每年安排足够的资金用于停车场建设,并鼓励和引导民资、外资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为保障城市交通系统正常运转,意见规定停车设施规模最大不宜超过500个(标准小汽车);停车场形式及用地应选择在三环以内路外公共停车场,主要以地下停车库、机械式立体停车楼(塔)为主要形式,三环以外区域以平面停车设施为主。同时,停车场(位)的设置要符合“就近、分散、方便”原则。路外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0米,停车场形式因地制宜,在建筑密度高的中心区优先考虑立体停车库形式,公共停车设施则应向地下车库方向发展,并与轨道、大型地下商业文化设施等结合在一起同时积极引进智能化交通管理手段,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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